誰殺了文化 ? | 既然說出版業是文化產業的核心,那麼核心不就是跟著文化長存嗎 ? 還是文化將會隨著科技進步長眠 ?

示意圖 | 圖片來源

書刊的記憶

回憶起從前為了閱讀特地到地方的圖書館辦證,借閱、準備考試,去診所看醫生時,都會有一整排的書櫃,提供一些雜誌、漫畫等等的供閱,至少近十年的時間,這些書刊從診所裡消失,大家都在等待看診時滑手機,我也從開電視看新聞漸漸地改變我自己吸收時事的習慣,現在只要從藍色的臉書小方塊點擊進去,全世界的大小事都會浮在我的動態消息中,吸收新知仰賴各大雜誌網站、翻翻用Line訂閱的免費電子月刊。

文化產業的產品稱為文化商品

許多學者看待文化產業都將之歸類為商業技巧與手段,抹滅真正藝術的量產營利稱自己為文化產業,普眾一般理解的文化也包含歷史古蹟文物,那他們的週邊產品也該列為文化產業的營利產物嗎?我相信文化經濟衰退或是攀升,有它的流動幅度在,現階段下滑,不代表文化產業迎接末日。

數據來自文化部統計網,2002年始提倡文化產業發展計畫,距102012年的營業額成長至少是倍數以上,儘管有人認為緩慢,難以競爭也是一個困難,面對這樣的環境,有實力的產業人才外流,留下願意繼續摻與削價鬥爭、願意承擔國家文化傳承的業主,繼續在場上邊抱怨邊奮鬥。

 出版業的末日?

回到本文主題,文化的概念大約囊括:影音傳播媒體、印刷出版、旅遊休閒、時尚產業。
這幾種類別還有各項目的分支,在相互融合與依賴下使產品服務變得多元,這不光是文化產業,也是現代的其他各種產業樣貌,隨時代開發出新的經營模式。

出版業也是相同,大環境的數位化,使出版品也致力發展數位出版,迎合現代人的使用習慣,漸漸出版印刷量越來越小,可閱讀書籍的需求仍存在,產業就不會消失。此時面對一個共同的議題,提倡閱讀,強調閱讀帶來的感受。

同樣是文化部統計,年齡12歲以上的閱讀者有下降的趨勢,不管是不是網路社群的影響,我想改善閱讀人數,提倡國民閱讀是一項很必要的政策。當國內出版商、實體書店不夠強壯的時候,外資在此時能容易介入,如果連本土的出版業主都沒有競爭力了,文化產業,還算得上是台灣的文化嗎?

出版品是知識文化的載體,現今大部在網路間的數位出版品質量參差不齊,流傳速度快,即將奠定網路生態基礎,只搶流量、失去質量。文化不能是一場競賽,知識交流與專業的保存在數位出版品上不能稱得上文化商品,充其量就是商品,法規的定義不完全,導致自由市場與文化保存交互衝擊,文化沒有死,文化永遠是文化,但是誰能理性的把文化生活與越來越商業化的生活劃分界線,停止模仿國外的文化、制度,畢竟我們都是如此的相同也不同。



Author / CheyenneTseng

Located / Find Design Studio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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